新闻中心MORE
柴油发电机组命名规则
来源:西安宏港 时间:[2013-05-13 10:52:42] 浏览: 0 次
国家为了规范和处理柴油发电机组,对柴油发电机组的称谓和类型编制方法做了共同规则,根据JB/T1403-99的规则,机组的类型命名规则如图所示
1 | 2 | 3 | 4 | 5 | 6 | 7 |
图中从左到右7个格的含义如下:
1--用数字标明发电机组的输出的额定功率,单位为KW;
2--用字母标明发电机输出电流的种类,其间G标明工频,P标明交流中频,S标明交流双频,Z标明直流;
3--用字母标明发电机组的类型,F标明陆用,FC标明船用,Q标明汽车电站,T标明挂车;
4--用字母标明控制特征,缺位时标明手动,Z标明自动化机型,S标明低噪声机型,SZ标明低噪声自动化机型;
5--用数字标明描写序号;
6--用数字标明变形代号;
7--用字母标明环境特征,缺位时标明普通型,TH标明温热带型。
例:75GFS3标明额定功率为75KW,交流工频,陆用,低噪声,描写序号为3的柴油发电机组。